标题:孙女能否有继承权
我姥姥今年80多岁了,生活不能自理,有三个姑娘和一个儿子,但我舅舅已经去世十多年了,舅舅留有个女儿(现在24岁了),舅妈也改嫁。姥姥现在是三个姑娘轮流照顾。 我姥姥家住农村有房子200多平方,现在有旧村改造,换楼房。 想问我舅舅的女儿,有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多少合适?
我姥姥今年80多岁了,生活不能自理,有三个姑娘和一个儿子,但我舅舅已经去世十多年了,舅舅留有个女儿(现在24岁了),舅妈也改嫁。姥姥现在是三个姑娘轮流照顾。 我姥姥家住农村有房子200多平方,现在有旧村改造,换楼房。 想问我舅舅的女儿,有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多少合适?
尊敬的c*********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继承法》之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如果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和子女继承。就您的问题,《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此,如果您的姥姥没有立遗嘱,则您的舅舅的女儿可以代为继承,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份额。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201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