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1-01-27

标题:咨询有关抚养费的问题

我在一气之下,同意了和女方离婚。离婚协议上所写的全是她的意思。存款10.5万她分的4万,孩子由我抚养,抚养费由我承担。我以为她不会离,我就同意了,可是恰恰相反。离了之后,我才想清楚,我的存款全是我父母给我的,5年她只上了能有1年班。我现在想要回孩子的抚养费,希望她一次性给付。请问老师我该怎么做,这场官司我赢的几率有多大。谢谢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1-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对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同时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据此,如果您和对方订立的离婚协议时,存在对方欺诈、胁迫的情形,可以在期限之内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201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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