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离婚协议书上的麻烦
甲方与乙方协议离婚,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按揭贷款买了一套住宅(离婚前交的首付,离婚后还清的贷款),为了避免离婚中的麻烦,乙方就说房子是亲戚以自己的儿子(乙方的儿子)名义买的与甲方无关,协议中注明双方离婚后不得再以任何借口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注该房产涉及到的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可谁知那亲戚想以协议中提到的是他以乙方儿子的名义购置的房产为由做点文章,(该房产证户主是儿子、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装修合同、还贷款收据等等一切手续都是乙方自己办的,那亲戚没掏一分钱,就协议中提到的一句话)一、请问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二、那破亲戚想凭协议中的一句话跟乙方抢房产能得逞吗? 请帮忙解答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