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蒋** 提问时间:2011-01-19

标题:代理商责任认定的问题

您好! 我是一个品牌水龙头代理商,现出售一件产品,用户那去安装好当晚水龙头所配的高压管便爆管,造成用户家里严重漏水。请问:该事故作为代理商的我是否有责任?如果有责任,责任有多大?急盼回复!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1-19 是否超时:

尊敬的蒋**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具体到本案,如果确实是商品有问题,您应该承担相关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为据实赔偿。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耿卫华

201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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