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n********* 提问时间:2011-01-19

标题:咨询交通事故的问题

我想咨询有关交通事故的问题。我父亲于8月11日骑电动车与轿车相撞,伤势很严重,并做了开颅手术,而对方司机未受到任何伤害。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花医药费三万多元,对方只借给我一万,并表示在交通事故认定结果出来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而交警说事发地点无摄像头,必须是我爸清醒后做完笔录才能认定事故结果。从目前情况看我爸什么时候清醒很难说。所以我想咨询:1.、在事故结果出来前,我们是否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部分医药费。2、如果事故鉴定结果出来了,而我父亲还没完全康复,我们是分阶段所要医药费还是等完全康复再索要。3、韩国人在中国开车必须具备哪些资格或证件。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1-19 是否超时:

尊敬的n*********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 你们有权利要求对方垫付相关医疗费用,但对方坚持不垫付的话,你们可以找交通队协商,一般实践上交通队会留有事故押金的。

2、 分段要也可以,全部一起要也可以,但要注意时效问题。

3、 韩国人在中国开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耿卫华

201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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