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风** 提问时间:2011-01-18

标题:贷款到期未还完 谁负责

我哥前几年帮朋友替某公司贷款,到期公司没付款,到现在加上利息已经很高了,现在银行将我哥还有几个担保人告上法院,我想问下, 1.当初贷款没有什么抵押就办理下来了,如果我哥不理此事,是不是这个钱由担保人还?担保人都是我哥朋友找的,我哥不认识他们.另外法院是不是没有理由来我家查封我家家电什么的?(我哥成年,未婚) 2.这样是不是以后会对我哥信用产生影响?也就是说以后银行不会再贷款给我哥? 谢谢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1-18 是否超时:

尊敬的风**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 法院的受案标准是有明确的被告、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存在相关理由,如果你哥哥只是公司的经办人员,银行将你哥哥作为被告,在诉讼主体的选择上存在瑕疵。

2. 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的财产与你哥哥的财产如果没有混同在一起,则不能对你的私人财产进行保全或执行。

4. 你哥哥为企业办理贷款,贷款主体是企业,企业产生逾期会致使企业在“人行信息”中产生不良记录,如果你哥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与你哥哥个人无关。

谢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育沛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