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宏*** 提问时间:2011-01-17

标题:专利侵权问题

请问:有两个人先后就同一个产品申报了实用新型专利,比如说是“滚筒洗衣机”吧,而且都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授权,能否认为,后申请的人侵犯了先申请的人专利权?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1-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宏***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所以,您所说的有两个人先后就同一个产品申

报了实用新型专利,要看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是否相同。产品名称相同,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一定相同。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程新霞

2011/1/17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