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h******* 提问时间:2011-01-14

标题:假身份结婚的问题,不知该怎么办理

律师你好,张某,在更换第二代身份证时期,冒用王某的身份,到派出所办理出第二代身份证,随后张某用这个身份证与别人结婚,请问这个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吗?现在女方知道其真实身份,要撤销这个婚姻,应该怎么办理?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1-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h*******网友:

您好,就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结婚登记时,其所持身份证不是本人的身份证,该登记行为应该撤销。王某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该婚姻登记。

感谢您的参与,如有其他问题可再次联系,我们尽力帮助。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申鹏程律师

20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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