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心******* 提问时间:2011-01-10

标题:是否可以离婚

夫妻双方有一方因车祸高位瘫痪五六年,另一方可否与其离异重新组成家庭?(对瘫痪方尽赡养义务)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1-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心*******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您可以到法院起诉,是否准予离婚关键要看你们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法官会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判决.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吕森

2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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