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l**** 提问时间:2011-01-09

标题:“父债子还”有道理吗

如果父亲借别人的钱,而后丧失劳动能力,那么子女有义务替他还这个钱吗?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1-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l****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合同法》合同相对性原理,您父亲所欠债务一般应认为是他个人的债务,可以用他个人的财产进行清偿,你们子女不用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个人的财产依据《婚姻法》规定,包括个人所有的财产,以及家庭共有财产中个人的份额。

感谢您的参与!

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鹏程

20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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