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天** 提问时间:2011-01-09

标题:房产公正的一些问题

请问,有一套房产,是否可以公正无论发生什么状况(比如离婚、抵押、赔偿、欠债等),只孩子有处置权?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1-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天**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你所提的这件事不属于公证范围,而且即使能公证也不能控制住你上面所说的那些事,如果一定要控制,可以把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但这样一来,直有到孩子十八岁才可以对该房产进行处置。

感谢您的参与!

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鹏程

20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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