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0-12-29

标题:营运车辆事故后有无补偿金

我驾驶轻型箱货车过弯时被后方一三轮车追尾致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我方一人受伤住院至今,经交警认定为后车全责,交警让双方先行协商解觉,对方出全部医药和车辆修理费,另外补偿受伤人员1000元,车辆3000元。我方是上班一族月工资1500左右,车是营运车辆事故后一直在租车营运。想问对方提出的补偿办法是否合理?国家对本次案例补偿金有什么有什么核算办法吗?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0-12-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 首先,要说明的是调解是双方平等自愿,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情况下,你们双方认可就可以生效。

2、 赔偿应该按照据实地原则,核算的办法是你自己举证证明这次交通事故给你带来的全部损失比如说你医疗费是多少钱就是多少钱。误工费是你误工的天数根据你月收入标准确定。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耿卫华

201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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