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有关养女权益的问题
律师您好,我是一个被亲戚收养的农村孩子,亲生父母是我养母的妹妹,他们之间也没有什么收养字据,是因为生父母养不起,正好现在的养母和养父的妈妈想要,养父那时也没表态要还是不要,所以就送养给现在的父母的,(我也是现在才知道)16岁的时候养母因病去世,对我打击很大,我讨厌自己的养父,因为在他们的婚姻中就是家庭暴力,我的养母受了很多的苦,挨了不少打,我心疼妈妈.现在父亲又要结婚了,对我的成长也不管了,对我的心灵在次造成打击,我想到了分家,请问,我这种情况能要求分家吗?我在那个家庭中有财产分配权吗?分家后我在回亲生父母那边,亲生父母也同意我回去,不愿意看到我现在没人管没人问的生活,我实在不愿意在那个令我痛苦的家庭了,还有问下,我提出断绝父子关系,养父让我立字据,我能立吗?回到我生父母身边,我要给予现在养父补偿吗?我现在22岁未婚。希望你能给予我帮助,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