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郝** 提问时间:2010-12-28

标题:交通诉讼的有效期是多长

请教律师:父亲因车祸住院,而肇事车司机是酒后驾驶,因为认识没有指控他,但是有目击证人,事后起诉还有用吗?

事情开始是朋友的父亲撞了我父亲,我父亲在路边歇凉,其肇事车撞人之后,没有露面,他的孩子和我洽谈的,说我们管看病,管赔偿,但是病人当时情况无法定下来赔偿,只能等事后再定,结果病看的差不多了,讲起赔偿的时候,肇事方只佩服医药费没有提及其他的比如精神损失了之类的赔偿,因此我方不满,想起诉对方,请问律师还有效吗?当时有目击证人,事发生时间到现在20天!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0-12-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郝**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当时您没有及时报警,故现在已经很难确认对方是酒后驾车了。但即便如此,该车的车主仍应当对您父亲的人身损害负有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您在诉讼时效之内均可以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

谢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育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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