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z**** 提问时间:2010-12-28

标题:咨询有关债务的问题

有人找我借了一笔钱,逾期未还,多次催讨无效,正在准备诉讼,有两问问题咨询一下

1、有律师说胜诉了,可以包执行,这可能吗?

2、借款人正在买房,已经交了一定数量的定金,但没有过户,房产或定金能否做为借款人的财产。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0-12-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z****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 就您与律师之间的委托权限及委托内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与律师达成书面协议。

2、 定金作为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且已经交付给卖方,一般只有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才存在双倍返还的义务。当定金返还给买方之后,方属于买方的财产。故您不能对该定金申请执行。

对于您提到的房产,如借款人已经将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则您可以通过生效的法院判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谢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育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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