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本人在超市摔伤,请求您的帮助
本人在便利店购物时,被标识不清、上下瓷砖颜色一致的高台阶绊倒摔伤,导致肋软骨损伤,卧床治疗至今。当时超市工作人员在我身后随行,并未提示前方脚下有台阶,因为台阶与地面的瓷砖颜色形状一致不能分清,地面提示字体过小不醒目,导致本人摔倒。(前期与便利店的人员商讨过,我只想要回我看病的800多元钱,并不想讹人。但是自从我摔伤到现在也没有见到老板过问此事,只是工作人员对付我,说只能担负300元钱。而且还拿律师吓唬我。)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责任怎么判定,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提出相应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