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网* 提问时间:2010-12-24

标题:这样的协议书有法律依据吗

我有私生子,现在妻子、父母都知道了。现在要法院裁决抚养费,请问:我原来给情人写过保证书,内容是把收入45%给私生子,50%给亲生子母,我留5%,请问,法院最后能如何盼?我的分配方案有法律效力吗?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0-12-2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按照您所描述的事实,您的保证书是赠与性质,您在将赠与财产转移给受赠与人之前有权撤销赠与。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因此,无论您撤销赠与与否,都应当对私生子尽到做父亲的抚养义务。

如有需要,欢迎您咨询,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帮助!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吕森

20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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