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我的房屋出租发票如何追回
我将房屋出租给加成公司,租期两年,我到税务局开了两年的发票,但是加成公司支付了6个月的租金就违约退租,并且不退还已开的发票,我如何才能够追回发票呢?(我去税务局咨询需要将原票退回开六个月的票才能退税金) 注:我为了之前曾经在仲裁申请其支付违约金,但是之前找的律师未提供他退租的说明,且仲裁员没按事实去研判,驳回了我的请求,但是加成公司提前退租的事实是明摆的,他至今也没有交纳其中的一个月租金,没有和我正式办理退租手续。 附还有仲裁书租赁合同没发,解除合同书等一些相关证据发不过去,能给个邮箱我发过去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