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0-12-23

标题:阳台施工中工人摔死我该付什么责任

我去年4月份和我们楼上楼下的几家邻居一起请了一个长期在我们小区封闭阳台的施工队(我们小区的阳台是错层阳台购买房子时候阳台只有一半,另一半是空的,只要铺上钢筋混凝土就可以使用了。),这支装修队一直在我们小区里面做封闭阳台,我们请的时候,他们已经在我们小区封闭将近50家业主的阳台了,而且管理处还为他们办理了小区出入证,为他们提供了仓库房,

我们几家和施工队的包工头商定,他们包工包料,做完一共多少钱,最后完工一次性付款,

我们家做的最后一天,他们又叫来一个工人,在施工的过程中,一个工人自己一不小心,从阳台掉了下去,我们立即打120急救电话,把他送往医院,抢救了几个小时后死亡。当时我垫付了500元医疗费,后又为死者家属拿了,1万元的丧葬费。

现在死者家属把我家和管理处一并告上法庭,要求我赔偿全部责任,管理处赔偿相应责任。没有告包工头他们说找不到包工头。

我想问一下,我们和包工头是不是承揽合同,和死者是什么关系。

我感觉我已经非常仁至义尽了,他们还这样告我,而不告包工头,我应该负多大的责任?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0-12-23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杨*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该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您和包工头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包工头和死者是雇主和雇工关系。依据法律规定和您在提问中所描述的事实,我们认为在该事件中,包工头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如果施工队为死者按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则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如果您在该事件中没有其他重大过错,您不应承担什么责任,正如您所说,您所做的已经算仁至义尽了。

建议您聘请专业律师为您代理民事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参与!如果需要,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吕森

201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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