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房屋登记证明和购房合同是否必须要补办
您好 我今年买的期房,明年底交房,银行按揭贷款已经办完。但是银行将我购房合同和房屋登记证明丢失。 我找银行 他们说房屋登记证明我去房管局补办就可以了,但是打电话咨询房管局答复不可以补办。购房合同找开发商复印就可以了。 联系开发商答复购房合同不能补办,可以复印但是不能加盖他们的公章。他们说 这些都没什么用,办产权时找银行或者开发商借一本, 房屋登记证明去登报遗失声明然后拿着报纸和房屋登记证明的复印件就可以办产权了。 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在敷衍我,需要不需要对银行进行投诉,怎么才能解决这件事情,很迷茫,希望能指点,万分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