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0-12-15

标题:请问这种情况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我引起的一起交通事故 我是无牌无证的摩托车 逆向撞上电瓶车 造成对方 脚裸骨折 私了 对方要求现金赔偿 先付2w 却没有任何证明 可是我的经济很窘迫 拿不了那么多钱 要是公了会怎样 能不能根据我的经济状况宽松 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0-12-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对于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 根据您所述的案情,该案属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不属于刑事案件。

2、 建议您尽快向交通队报案,由交通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的事故责任,才能确定赔偿比例。

3、 如果交通队认定您负事故主要责任的话,您需要赔偿对方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需要住院的话)、残疾赔偿金(如果对方治疗终结后经鉴定为伤残)等。

4、 如果您愿意与对方私了的话,也应该让对方提供赔偿项目的票据,并与对方签署调解终结书,让对方向您出具收取赔偿款项的收条。

感谢你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张元欣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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