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碧* 提问时间:2010-11-25

标题:咨询一个有关法律的问题

甲打出租,下车时司机见有一黑包————-价值5000元,以为是我朋友的,于是司机问是他的吗,甲说是,于是拿走了。后来乙找到甲说丢了包,于是甲将包给了乙,但是此包也非乙所有,而是属于丙的,现在丙找甲,甲应负担怎样的责任?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0-11-2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碧*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以为是他朋友的,然后把这个包拿走,就构成了民法上所说的无因管理。甲就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由于履行该义务是基于第三人的利益,而甲本身并没有从中得利,因此,他只要不具有重大过失,他不用为没把包还给它的真正主人丙负责。丙应该向乙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甲可以协助丙索回自己的包。

本案中,由于您没有提供甲把包交给乙的相关细节,这里也不好做具体的判断,希望您能结合以上答复找到答案。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欢迎您再次给我们留言,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程新霞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