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1-01-06

标题:香江健康小镇玫瑰园交房 房顶有凸起

我是一名 海河英才 落户的 新天津人, 在宝坻 香江健康小镇玫瑰园 买了一个房子, 最近 收房 ,发现 房子的屋顶 凸出了 一大块,当时买的还是最好的楼层 花的最贵的钱 , 层高 比其他层都要低 跟当时的销售 沟通,销售说根本不知道这样的情况, 现在这个房子 跟当时 销售的不一样,这凸出的一大块房顶,根本就没办法入住,开发商 一直推脱,我该如何维权 谢谢

附件:

反 馈

回复律师:李东光 回复时间:2021-01-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网民:

您好,现对您的问题作如下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1年1月1日施行】第46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法释〔2020〕17号 2021年1月1日施行】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席令第七十一号 2017年7月1日修订】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法释〔2020〕20号 2021年1月1日修订】第90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根据以上规定,开发商应按与您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向您提供商品房,如您购房时开发商向您提供的宣传资料中对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有明确具体承诺且对您决定购买该套商品房及商品房价格有重大影响,宣传资料中所示内容也视为您与开发商之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开发商应该遵守。

据您介绍,您购买的宝坻香江健康小镇玫瑰园的商品房房顶存在凸起与您购买商品房时的销售情况不符。建议您核查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所附平面图对该商品房层高及屋内设施、布局等的约定及对应的违约责任,查找开发商向您宣传该商品房时的宣传资料、样板间照片、沙盘照片是否对该商品房屋内布局、层高及房顶凸起等进行明确具体的说明或承诺,如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附图以及宣传资料中均未显示存在房顶凸起的情况,您可考虑通过诉讼方式向开发商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您应向法院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开发商向您交付的商品房与双方约定不符,否则您的主张可能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提醒您注意,以上仅是我们就您所咨询事项依据现有的法律规定进行的简要初步分析,谨供您参考,不作为最终结论,不可用于进行任何扩大解释、类推解释,亦不得用于除本咨询事项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感谢参与!

李东光律师

2021年1月14日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