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20-11-23

标题:惠安花园物业再无任何服务情况下如同抢劫起诉我交物业费

我是惠安花园小区西区18号楼业主,本小区自我购房后就没有物业;自2018年19月份也不知道哪儿来的物业公司也未经我允许,进驻了物业公司;此后我小区环境依然没有任何改变;

根据物业服务范围管理条例,道路,绿化,安保,消防,卫生等没有一项有人在管理或有人在管理,管理水平和没有一样;没有门卫,无任何安保措施,小区内的消防设置无人管理,卫生没人打扫,楼道里一直脏乱差;此物业公司存在与否没有任何区别,自我入住本小区每年240元垃圾清理费用;经过我再津南各个老小区看房了解到,城市亮点物业费0.5元/m2,惠苑里小区每年240元小区环境及楼道依然打扫的很干净,今日我收到凡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物业公司在没有提供任何服务的情况下起诉我们缴纳2018年至今的物业费;我认为物业作风太差及其不合理;以拥有强大法务的公司身份蛮横不讲理欺压我们手无寸铁的老百姓;这种行为不就是抢劫吗?没有任何服务就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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