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0-05-23

标题:这间公产房有我的份额吗?

李东光律师您好

我是张**,不好意思再次麻烦您。现在我母亲去世,请问这间公产房所属企业产的房屋现在发生真正的继承了。母亲就我和我妹妹两个子女,请问我的份额有多少?

反 馈

回复律师:李东光 回复时间:2020-05-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张**:

您好,现对您的问题作如下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主席令第二十四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85年10月1日生效】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主席令第二十四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85年10月1日生效】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主席令第二十四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85年10月1日生效】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主席令第二十四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85年10月1日生效】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据您之前所述,您祖母共有8名子女(6男2女),如您确认该房产属于您祖母遗产且可以被继承人继承,您祖母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则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您和您妹妹均有权代位继承您父亲应继承的该房产的八分之一,同时您和您的妹妹均等继承,即您和您妹妹均代位继承该房产的十六分之一。

提醒您注意,以上仅是我们就您所咨询事项依据现有的法律规定进行的简要初步分析,仅供您参考,不作为最终结论,不可用于进行任何扩大解释、类推解释,亦不得用于除本咨询事项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感谢参与!

 

李东光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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