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19-12-30

标题:咨询泽信公馆开发商违约行为

张律师好:

我是一名普通消费者,我要咨询关于泽信公馆开发商的一些行为,是否违规,我们该如何维权问题。

1.合同约定2020年6月30日前交房,可是今年2019年12月就通知业主们提前交房,邮寄验房通知单,写明1月1号—5号验房,逾期不验的所有费用从1月1日起计算。合同没有明确写明提前交房手续问题,只写双方约定交房日期。此行为是否合理,属于霸王条款?

2.验房通知书写明实测面积,多于合同面积。多出1.65平米,(业主自己计算,根据补交钱数),并没有明确多出的是什么面积,实际增加面积都为公摊面积,(本人购买房屋为例:建筑面积116.84平,公摊31.42,增加后公摊为33.02平米),并且本楼所有业主增加面积都为公摊面积(公摊率27.88),总计110多平米。公摊率远超国家标准24%,开发商对超标行为,毫不解释,咨询后只告知超出面积要交钱!这些钱是否该由业主承担?对此行为,消费者该如何维权?请张律师给出建议,帮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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