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9-08-24

标题:母亲的廉租房被他人霸占居住

本人和母亲于2008年成功申请到天津市河东区金堂家园廉租房,但由于当时本人未成年,母亲又患二级精神残疾,(我是我母亲的监护人,并且廉租房的房本是我母亲的名字),母亲的哥哥霸占入住了廉租房,这十几年来我和母亲从未居住过,现由于我和母亲无房居住,想让他搬离廉租房,但经过协商,他拒不搬走,我咨询房管局,房管局让我去找小区物业,但我找到此小区的物业和居委会,他们都无法管理,现如今我和母亲走投无路,请求法律援助帮帮我们吧!

反 馈

回复律师:张文达 回复时间:2019-09-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陈**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承担了天津市辖区内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安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承办通知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负责“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等相关工作。该中心的联系方式如下。

部门电话:022-23082259

电子邮箱:tjflyzgzglc@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张文达

2019年9月10日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