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9-04-15

标题:2月份工资争议,公司不予解决

2月份,未全勤,公司不按21.75计算扣除,而按12天计算扣除《公司春节期间放假12天(7天法定假日,5天公司年假,公司说入职不满一年没有年假)》。

反 馈

回复律师:张春妍 回复时间:2019-04-19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关于职工年假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作满12个月以上可享受年假。但同时还应参考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看对于职工年假是否有特别约定。

感谢您的参与,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专威律师事务所

张春妍律师

2019年4月19日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