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没有买产权危房改造就不能分房子吗?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父母是64年响应党的号召上山乡下的知青。在天津市宝坻区黄庄农场下乡,由于多年的工作和大子女分得租房一套(平房),我们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子里,后来在1995年父母在同一年去世,我当时在农场也参加工作不就,还有一个在上中学的弟弟生活很困难,场领导决定免去我们一切费用(包括房费,水电费等)。由于厂里的变动我在1996年下岗,因为没有了生活来源,只好到天津市打工维持生计。后来农场在97年把职工租房卖给个人了,我因为在天津打工不知道这个消息农场的领导也没有通知我。知道2010年我回厂里办事才知道此事,我想买房的事情补上,领导说上面有条文,不能把房子卖给职工了,我家当时是特殊情况答应我们可以一直免费居住,我就放心回天津打工了,直到最近听说农场要进行危房改造,我就赶回农场咨询,农场已经和别的农场都合并到了一起,现在管理危房改造的领导说我当初没有买房屋产权,现在危房改造就不分给我房屋,我的户口一直在农场,现在危房改造却没有我的,这样合理吗?
农场里的房子也根本没居住,已经都倒塌。他们现在危房改造,我应该分到房子吗?应该怎么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