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8-12-26

标题:食用饭店购买的食物,发生食物中毒,在12315维权无果的情况下,如何继续维权?

2018年11月2日在宝坻新开口潘帅饭店购买狗肉狗肝,家人及朋友食用后多人食物中毒,出现不同程度的头疼,呕吐恶心症状,随后去医院就医,后续一个月时间出现脸部红肿,全身爆皮的症状。

现在时间间隔比较长,我们受害者在拨打12315无果的情况下,现在还能否有其他渠道维权?能否去公安局报案或备案?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