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疑是楼道公共区域漏水导致室内装修被毁
我是津海湾(中建滨海壹号)一期1栋的业主。房子2012年12月31号交房。18年9月底发现进户门墙壁及相邻墙壁壁纸起泡,石灰脱落露出里面的水泥,入户门门框底部损受损,入户门墙外边也是石灰脱落露出水泥,楼梯处墙壁也是脱落,怀疑公共区域漏水导致室内墙壁受损。
发现此情况后及时和物业沟通,物业说等供暖后查找水管漏点,再联系我们。11月14号联系物业,物业说让我们自己找鉴定部门确定赔偿问题,公共区域。
根据《天津市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五条:本住宅的屋面防水工程、……防渗漏的保修期至2018年12月31日。第八条:本住宅用户进住后如因……直接或委托中建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
和物业沟通多次,没有办法达成和解。
请问遇到此种情况告诉我解决程序和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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