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员工在合同期内公司给予开除的纠纷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张*,男,35岁,我现在在天津玺联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从事市场部销售,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到2019年12月31日截止。现在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本人在公司并无任何过错,且没有出具任何书面通知,公司人事部门让我书写辞职报告我没有书写。现在跟公司处的不痛快,我该如何处理。公司交纳五险一金,发工资的形式是每个月10日发放现金。在8月份时候公司给我一份通知,大致意思是9月底之前不能做出有效成绩的话自动解除劳动合同,逼迫我必须签署,我在被迫无耐的情况下签署。请问律师这份签署的通知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在合同期内以效益不好为由开除未犯错误的员工我该怎么办,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