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交通事故起诉但发票原件丢失了
我是山东莱州的。
2016年1月17日对方无证驾驶摩托车将我母亲撞伤,脑震荡,住院半个月,对方超速。全责。当时只交了部分医药费。
现在发票原件找不到了,又快到3年了,我应该怎样起诉?能立案吗?
我是山东莱州的。
2016年1月17日对方无证驾驶摩托车将我母亲撞伤,脑震荡,住院半个月,对方超速。全责。当时只交了部分医药费。
现在发票原件找不到了,又快到3年了,我应该怎样起诉?能立案吗?
尊敬的彭**网民:
您好,现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 关于没有发票原件是否可以起诉、立案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立案阶段,您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据能够证明您所主张的事实即可提交的证据非原件并不影响立案。您可以整理好现有的证据材料先行立案,在案件立案受理之后,根据相关的要求和程序再积极准备你所主张事实的原件。
2. 关于没有发票原件的影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具有举证责任,如果举证不能,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律另有规定举证责任分配的除外。建议您尽早准备您欲主张的请求的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再后续的诉讼程序中法院能够顺利支持您的诉求,最大化的维护你自身的合法权益,否则您的主张没有证据支持,法院可能也无法认定您的部分主张。
3.关于您如何寻找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解释》第九十六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二)涉及身份关系的;(三)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的;(四)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五)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针对原件遗失提交确有困难的,法院审查判认定后提交的复印件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部分证据材料还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调查令调查取证。根据国家税务制度的规定,发票作为缴纳税款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均应当备份留档。如医院出具的发票医院等治疗机构应该留存入档,涉及保险理赔、维修等,相关机构亦应有文件留档记录。您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并申请调查令,经法院审查通过可以调查取证,相关部门会协助法院调查取证。同时,根据您所述,您的诉讼时效时间再有几个月就到了,如果您在时效内未主张权益,对方如果提出抗辩,则法院将无法支持您的主张,建议您积极准备维护自己的权益。
感谢您的参与,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专威律师事务所
王小平律师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