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遇到执行困难
我是一个民间借贷案件中的原告,在和平法院立案,审判结果我胜诉,判被告还请债务,但是被告身在杭州,并未出庭,电话不接,故我随后申请强制执行,结果名下只有一辆杭州牌照的轿车,名下银行卡中钱数很少。执行法官告知我因车辆为外地车牌,在执行上困难,所以先暂时结束此次强制执行,将被告人现行拉进全国失信执行人名单之中,待发现其他财产在开展工作。我想咨询一下,如果碰到这种情况是只能等着么,我知道被告在杭州的住址,并确定她现在还在居住,而且我可以联系到她的母亲。请问还有什么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