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陶** 提问时间:2018-08-04

标题: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劳动纠纷

您好:

我于1997年毕业分配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04年与学校签署离岗学习,按照当时学院政策,工作关系保留三年——工资等相关待遇保留,但是在2006年初,学校单方在报纸上刊登通知,对我和一批工作人员进行单方的清除,包括工资与事业关系全部停止。

中间我多次与校方沟通,没有结果。我现在准备进行寻求法律帮助

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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