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尹** 提问时间:2018-06-12

标题:关于授权代理需要社区盖章推荐相关事

您好,我户口所在地为天津市大港区兴慧里小区。

我有一起民事诉讼债务纠纷案要在武清区开庭(被告为武清人),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出庭,特授权我自己朋友为代理开庭,法官让我回我先去开一份推荐信,让小区推荐我朋友带开庭,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第二款第3项也提出了要社区推荐。但是我让社区盖章社区推诿到街道,街道又说我朋友不是社区推荐的人为由不给盖章,请问该如何处理。

非常着急,望程律师给出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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