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打篮球眼睛被人不是故意的碰伤
律师您好,我爱人在和别人打篮球时,眼睛被别人不注意用手打伤,缝合了20多针,造成球结膜破裂,眼外肌挫伤,眼睛复视,看东西重影,请问对方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谢谢
律师您好,我爱人在和别人打篮球时,眼睛被别人不注意用手打伤,缝合了20多针,造成球结膜破裂,眼外肌挫伤,眼睛复视,看东西重影,请问对方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谢谢
尊敬的网民: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对于您爱人的受伤,对方不存在主观过失,根据既往类似判决认定表明“篮球运动具有群体性、对抗性及人身危险性,出现人身伤害事件属于正常现象,应在意料之中,参与者无一例外的处在潜在的危险之中,既是危险的潜在制造者,又是危险的潜在承担者。因此,在此类运动中,出现的正当危险后果是被允许的,如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或者对运动规则的重大违反,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4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2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第157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根据规定及法院既往案例的认定,结合您介绍的情况,如您爱人在篮球运动中,非因对方故意行为受伤的,对方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法院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判令双方分担损失。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陈媚律师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