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舒** 提问时间:2018-04-08

标题:对于买房时强制买车位,业主该如何维权

2017年8月,东丽区华明镇雪优花园开盘,天津红星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开发商强制捆绑车位销售房子!业主知道捆绑销售违法后要求开发商退车位,开发商不承认捆绑事实,开发商说业主合同白纸黑字签了,难道一百多户业主不能作为人证吗?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如果走法律诉讼,业主该怎么办?

反 馈

回复律师:张文达 回复时间:2018-04-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舒姓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对于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同时捆绑销售车位的行为,根据《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http://gk.tj.gov.cn/gkml/000125444/201612/t20161212_68503.shtml)的规定,是天津市各区县房管局和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查处的重点。您可以向所在地的房管局和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其次,如果开发商和业主签署的车位合同经有关部门查处、认定确实是捆绑销售,那么业务可以考虑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车位合同。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张文达律师

2018年04月16日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