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及解决办法
我们于4月1日前协助买方办完了首付款的申领手续,对方已将首付款汇入了第三方银行账号里,同时我方也将买方支付的订金存入同一账号。一个月后,买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申请下来贷款。按照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于买方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买方要退回订金并且支付合同价10%的违约金。
我想问:
1.这类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2.如果我方想走法律程序的话,是直接去所属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吗?还是要先去仲裁机构呢?
3.对方没有贷款成功是因为今年政策有变化,他们不符合条件,这属于“不可抗力”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