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佳诺中介造成客户损失,不担当不作为
签合同前,佳诺店长承诺购房者(本人)),贷款能办下来。办贷款时出现问题,佳诺中介极其不负责任,不担当不作为,双方没有进行调解,对卖房者进行隐瞒、欺骗。在多次信息未核实清楚的情况下,就让本人去办理业务,不但贷款问题没解决,给本人的生活、工作和家人带来很大的影响,在精神和经济上给买卖双方造成很大损失(由于中介的责任,贷款利率从8.5折变成9折,每月多还200多元的利息)。贷款出了问题,中介没解决,是我自己跑银行解决的,佳诺服务不到位,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我不认可给中介2个点的中介费。
10月23日通过8890便民专线投诉
10月30日和平房管局市场科调解无果
11月6日通过北方网“我对书记说心里话”投诉
11月9日接到和平房管局市场科的电话,询问调解情况,承诺尽快解决
11月9日接到佳诺中介电话进行协商,本人已经做出很大让步(要求退一个点的中介费2230元作为补偿,佳诺收两个点的中介费是不合理的),佳诺承诺尽快给答复。
11月12日佳诺中介来电话,可以退2万中介费作为补偿,本人不能接受,问题仍没有解决。
我想咨询:1.我是否可以要求中介补偿?
2.中介找买方收两个点的中介费收是否合理?
3.如果我起诉中介,是否能胜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