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7-09-21

标题:购房被中介诈骗,如何维权

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去年在天津汉沽一家叫微时代房地产公司购房,其当时表示是楼盘开发商,并收取了我15万团购费,说到时可以抵20万房款,并开了收据,说到时候一起给发票。现在交房了我们找他要发票他们不给,也发现他并不是开发商,开发商说他们没有合作关系,纯属诈骗,报警了警察说他们还没有跑,所以不属于诈骗,建议我找律师维权。我打汉沽的法律援助电话根本打不通,希望有个律师可以来帮帮我,要回老百姓血汗钱,和我同样情况的有十几户。希望律师同志可以为我们维权,谢谢

反 馈

回复律师:陈媚 回复时间:2017-09-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民: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 首先关于“15万元抵20万元房款”的证据问题

建议您核实一下当时交费时跟微时代房地产公司有无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微时代房地产公司出具的收据有无注明该承诺。如果缺乏书面承诺或协议,那么您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2. 根据您的陈述,开发商已经交房。如果15万元已经计入总房价,那么最终的收款主体应当是开发商,应当由开发商向您开具商品房买卖有关发票。

3. 如果15万元未计入总房价,又无其他合法理由收取款项,那么微时代房地产公司占有相关款项属于不当得利,您有权要求微时代房地产公司返还款项。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陈媚律师

2017年9月27日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