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银行欠钱不给,钱是给老师看病做手术的
老人70多了,身体疾病多年,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于是将中山门互助西里4-4-402的房子卖掉看病,2017年6月29日在房管局过户,至今3个多月过去了,工商银行大丰路支行一至不给房款,于是去银行咨询,大丰路支行二楼信贷部的闫科长说:“贷款合同上就没有约定何时放款,所以银行无论多久放款都不违反合同,你可以随便起诉银行”。请问,贷款业务银行做的,贷款也批了,房产证也被房管局收了,可是等待看病的钱银行拖欠不给,银行横行,欺负老百姓。与银行沟通多次,未果!请求帮办帮忙,感谢!9月20号就要手术急需用钱。同时,房租中介向我们透漏,如果肯花钱,银行就可以立刻给钱,费用是:100万以上收取4个点,100万以下收取2万元。我们那是卖房看病的钱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