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产房暖气已经报停,漏水泡坏楼下装修该谁负责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母亲有一处位于楼上的伙单,是公产房, 我母亲和另一家各承租一间,厨房厕所和厅为公用. 该房产采暖由单位采暖科负责. 2014年,我母亲因为年纪大了,又摔坏了腿,行动不便,无法上楼去这个伙单,特此向采暖科申请将暖气报停,该伙单也因此一直无人居住.
2015年春节, 居住在伙单楼下的邻居突然找到我母亲,说楼上伙单厅里的暖气漏水,把他家装修泡坏了.我母亲感到很奇怪,因为暖气已经报停怎么还会漏水? 但因为腿伤未愈,无法上楼,特委托我立刻和邻居一同上楼,并当即打电话给采暖科将暖气漏水处修好. 邻居声称暖气漏水已经将她家的装修泡坏了,要求我母亲赔钱. 我母亲当即多次电话联系房屋产权单位和采暖科,询问赔偿事宜,但该两单位说不负责.
现邻居起诉我母亲要求赔偿损失3万元. 请问律师,这个责任到底应该谁负? 我们应该如何应诉?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