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梁** 提问时间:2017-08-13

标题:我们该怎么办,执行庭不作为

交通事故后,我姐姐十级残。司机车没有保险,强制险也没有,车是漏检的,最过分的驾照过期一年了,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司机一天没被扣留,甚至在住院费没有的时候,司机坦言我就找人了现在没钱,我有电话录音的证据!起诉法院执行庭不理人,说卡里只有2000块钱他没办法!我想问问一个塘沽本地人老婆孩子房子车工作都有为什么什么都执行不了!我们要怎么办!!

反 馈

回复律师:陈媚 回复时间:2017-08-1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民: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 关于申请执行和执行措施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若您姐姐已取得胜诉判决且被告拒不履行判决。首先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如果被告仍然拒绝履行义务,可以要求法院采取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如果被告真的是无财产可供执行,可在确定被告有财产后申请恢复执行。另需确定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当是被告本人的财产。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陈媚 律师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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