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佟** 提问时间:2017-08-11

标题:请问我该怎么要回我的钱呢

您好,几年前我借给一个朋友两万块钱,当时也没立什么字据,找他要过几次钱,他都是一拖再拖,现在打电话也不接了,我手上没有证据,我该怎么办

反 馈

回复律师:张文达 回复时间:2017-08-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佟**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和朋友之间纠纷属于民间借贷纠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所以,您在起诉前必须找到对方让他补写收条,或者补写确认欠款多少元的欠条后,再根据取证情况到法院起诉。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张文达律师

2017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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