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樊** 提问时间:2017-06-13

标题:房租退还报警后民警说不归他们管

我租赁的正林网巴门亭属于违建,城管通知3月底拆掉,我4月10号搬走,但至今城管未拆除,房东以未拆除未理由据退我剩余8个月房租和违约金,声称房屋未拆,只有等到拆除了才能退,现在房东已经把门市转让第三方。我该怎么做。

反 馈

回复律师:杨洁 回复时间:2017-06-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樊**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所述情况属于民事纠纷,确实不属于警察管理职权范围。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4月10号搬走不再使用房屋时或者之前,如果您已经和房东商量好如何处理善后事宜,可以按你们商量的内容处理。房屋尚未拆除不是拖延退剩余租金的正当理由。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杨洁律师

2017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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