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7-06-06

标题:三方协议的签订会涉及哪些方面及今后的影响

应届毕业生 三方协议的签订会涉及哪些方面以及对大学生本人今后的哪些方面有影响,可以单纯的随便签吗?谢谢

反 馈

回复律师:刘蕊 回复时间:2017-06-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孙敬然网民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 关于“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的签订会涉及哪些方面以及对大学生本人今后的影响”的答复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24条规定:“经供需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第31条规定:“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报到证》由国家教委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国家教委直接签发。”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第6条第3款规定:“公安部门对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和高校毕业生所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其落户手续。”

《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创业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47号)】第20规定:“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

根据前述规定,您所述“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应当系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的签订将作为学校为应届毕业生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同时也系应届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的条件之一,您应当审慎处理“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的签订。

2. 关于“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能否随意签订问题的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48条规定:“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用人单位、毕业生、高等学校按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办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前述规定,您在签订“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后即需按照协议的约定就业,如您拒绝按照协议的约定的就业的,用人单位将有权根据“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要求您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同时结合本答复第1点,您随意签订“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的行为也会影响您的就业派遣及落户,建议您在审慎考虑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刘蕊 律师

2017年6月14日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