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7-06-02

标题:执法者有法可依,但如不走法律程序百姓该如何。

本人在东丽区天房锦园购买的房屋因闻暖气不足三楼室温过低故在三楼窗户外沿改造阳光房,2017年5月8日被东丽区华新街道叫去了解改造阳光房一事但直至2017年6月2日9时40分未接到任何相关文字的或是电话的通知,通知在2017年6月2日要强拆掉我因保温改造的阳光房。为此我要咨询强拆者是否违法,是否遵法是否合乎强拆手续,是否侵犯了我的物权法。谢谢!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