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7-05-23

标题:一楼住户私自停水,目前已经一个星期没有水了

一楼住户属于独立下水,他家下水道堵塞,不积极修复,直接断了全楼的水,导致目前一个星期没有水用,大热天的全楼住户老的老小的小,从街道开始逐层反应,均没有有效的办法,还是停水中,请问他家有什么资格给停水?我想咨询如何维权!还有怎样可以解决吃水问题!

反 馈

回复律师:张文达 回复时间:2017-05-23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法律规定,相邻房屋或土地的使用人,处理相邻用水、排水、采光、通行等相邻关系时,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邻里和睦的原则。

对于一楼住户的行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截停供水的行为、排除妨害及赔礼道歉。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张文达律师

2017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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