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同事借走6500块钱 写了借条结果跑了
尊敬的陈律师你好,我叫赵*,山东乐陵人,去年我在天津捷普绿点电子厂当保安,认识了我同事王琪,去年9月份王琪说他女朋友非要他买手机,无奈从我这借走了2000块钱,写了借条,说10月份发了工资就还我,又过了几天,他说他家有急事许要钱,有借走了4000块钱,写了合同书,又过了几个,他说他的房租到期了,实在没钱交房租,又借给他500,我给他发的红包,结果到了10月18号发了工资他就不干了,跑了,我多次打电话要钱,就说没钱7还你,打多了就骂我,每次打电话我都录音了,他至今没还我这6500块钱,我实在是没办法了就去报警,可警察说这事我们不管,你只有去起诉他,于是我去了大寺镇人民发院起诉他,可是发院的人说骗你钱的那个人跑了,在那你也不知道,你只有去他老家陕西起诉,在天津起诉不了,请问律师同志像我这种情况就自能去他老家起诉吗,天津为什么不能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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